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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简报2016年第56期

2016-05-09 21:48  省扶贫移民局

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

  按:近日,国务院扶贫办《扶贫信息》刊发了《湖北省红安县探索精准健康扶贫模式》,现予以转发,供参阅。各地各部门在推进落实“五个一批”和“17个专项扶贫方案”融合过程中,要抓实抓细抓具体,切实落实东明书记“两个聚焦”的要求,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湖北省红安县探索精准健康扶贫模式

  2015年以来,湖北省红安县针对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占全县贫困人口61%的突出问题,把健康扶贫作为精准脱贫的关键一招,在湖北省率先探索精准健康扶贫模式,力争实现绝不让一个贫困户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目标。

  一、落实“三定”原则,让健康扶贫更精准

  一是定救助对象。在2014年建档立卡的基础上,按照“四看”评分标准的要求,通过“五步工作法”确定健康扶贫对象53855人。

  二是定就诊机构。红安县结合医疗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2家大型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统筹县内3家二甲医院(红安县人民医院、红安县中医院、红安县妇幼保健院)和14家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作为健康扶贫就诊定点医疗机构。

  三是定兜底标准。通过政府购买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等方式,确定了健康扶贫对象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当年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的兜底标准。县政府与人保财险签署了《红安县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协议书》,为健康扶贫对象购买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参保健康扶贫对象住院治疗费用,在新农合政策报销后,报销比例仍未达到90%的,未达到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当参保健康扶贫对象当年自费累计超过5000元时,超过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再由保险公司赔付。

  二、推行三大举措,让健康扶贫对象就医更实惠

  一是入院不缴费。取消健康扶贫对象的住院新衣合起付线和入院预付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健康扶贫对象到定点医院就诊,只需提供身份证和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并与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即可入院诊疗,无需缴纳入院押金,极大减轻了健康扶贫对象就医经济负担。

  二是报账一站式。健康扶贫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需凭红安县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红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和身份证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实行一次性结算。

  三是结算一次性。红安县在省、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建立绿色通道,健康扶贫对象到医院就诊直接进入就医绿色专用通道,省、县、乡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实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无缝对接,缩短了健康扶贫对象就诊等候时间。

  三、强化两项保障,让健康扶贫对象就医更便利

  一是健康全管理。面向健康扶贫对象探索推行“六个一”工作法: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按重大疾病、一般疾病、亚健康、健康四类进行分类管理;确定一名家庭健康管理医生,指导用药,并实施随访服务;每村设立一个健康教育宣传栏,统一发布健康知识宣传内容,有效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每院设立一个全流程服务通道,健康扶贫对象无需挂号,通过专用绿色通道就可得到及时的救治;发放一份政策宣传信函,详细讲解健康扶贫政策和就诊流程;办理一个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以家庭为单位,一户一本。目前,已全部完成健康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医疗救助证的发放。

  二是就医全兜底。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政策性报账。政策性报账费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由县合管办每月进行审核后拔付补偿资金;一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每月10号前凭相关资料到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的公司,结算上月垫付的医疗费用。政府兜底费用由医疗机构每月10-15号提供垫付金额相关凭证,到县政府资金整合办公室结算上月垫付的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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