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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三举措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监管

2014-09-29 11:39 岳池县政府办 A+ A-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通知》(岳国资办〔2014〕4号),明确审批权限、租赁方式、信息公示等,并对企业违规行为做出了处罚规定。二是强化执行力度。严格履行审批及公开招租程序,对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建立统一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对快到期门市督促企业按要求报批后交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竞拍。截止目前,依法公开竞租的门市达10余个。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上半年,针对国有资产租赁审批及监督的薄弱环节,国资办开展了专项检查,对租赁行为的审批程序、招租方式及资金管理等方面,查处和纠正了企业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了财经纪律。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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