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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三查并行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2014-09-29 21:21 市统计局 A+ A-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今年以来,广安市统计局创新建立了统计数据质量查询系统,对统计数据实行“三查”,即数据核查、数据稽查、统计执法检查,有效保障了源头数据质量。

    一是全面开展数据核查。每月初,数据核查组根据报表情况发出查询名单,要求各区市县(园区)统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深入实地自查并通过OA系统回复。同时,局核查组组织人员深入各区市县(园区)进行实地核查,对核查情况属实的企业,指导其做好网上说明,对核查有问题的单位,责令其在直报期内完成数据修正,确保上报数据准确真实。

    二是重点做好数据稽查。针对在核查过程中不配合核查或核查中发现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上月核查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在报表结束后,稽查组根据核查组提供的稽查名单,深入稽查单位全面检查其财务、统计报表等基础资料,查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资项目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统计执法检查。根据核查、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报表单位或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执法检查组按统计执法程序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并根据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截止9月底,全市执行数据核查31次,数据稽查4次,执法检查2次,发出核查报告31期,检查企业或投资项目225户(个),整改数据350笔次。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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