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建设用地保障。优先安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支持试点镇探索集约用地的方式和途径,开发利用荒地、废弃地、闲置房,挖掘土地利用潜力。2012年以来,连续3年为10个试点镇每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亩。
(2)强化政策资金扶持。向上积极争取试点镇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市、县两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效整合各项补助资金,为试点镇发展提供充足的政策资金保障。2012年以来,10个试点镇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5亿元,就近吸纳转移农业人口4.5万人。
(3)加大金融支付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试点镇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对小微企业、个体商户和农户的融资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试点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力争到2017年底,完成50个特色集镇打造,形成中心城区、县城、集镇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