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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邻水通过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

2015-04-13 11:32 市水务局 A+ A-

  近日,水利部公布广安市邻水县通过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这是继广安市广安区、岳池县之后又一个县通过全国验收,为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走在浙江省、全国前列增光添彩。邻水县于2012年纳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范围,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邻水县于2013年向水利部提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申请。

  据悉,自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开展以来,广安市严格按照配套法规“五完善”、机构履职“五到位”、监督检查“五规范”、管理制度“五健全”、方案申报、实施、验收率“三提高”的建设目标和要求,全方位多层次搞好水土保持宣传培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走在浙江省乃至全国前列。近年来,广安积极探索工程治理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水土保持新模式,率先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并联审批,全市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225个,审批222个,验收200个,检查项目379次,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47.33万元,水土保持编报率、审批率、验收率达到95%以上,有效保护水土面积168.83平方公里。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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