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进度。实行主管部门、项目所辖乡(镇)、村社联动监管,确保施工企业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审批、规范施工;落实工期倒排制,对照推进时间表加快建设,保障工程不延期、不滞后。
二是抓全程监管,逗硬奖惩。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实地监管,强化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主管部门定期督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对不作为、乱作为、进度滞后、质量不过硬的施工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取缔农村公路建设投标资格;开通工程监督举报电话,坚决杜绝监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抓内部监管,抓实安全生产。督促各施工单位健全项目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后期施工规划、设计、勘测等进行自查清理,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施工人员防范意识,确保全程建设“零事故、无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