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体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事权匹配”的原则,综合设置乡镇机构,区级有关部门向乡镇下放行政权力65项,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增强了乡镇自主发展能力。
二是强化用地保障。采取土地置换或二次开发,盘活国有零星土地、房屋等闲置资产,实施规模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力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推进土地整理,加强土地储备,有效缓解城镇建设用地难题。
三是加强资金扶持。加强乡镇土地出让管理,将特色集镇建设乡镇土地出让收益的67%返给乡镇用于城镇建设。设立特色集镇建设奖励资金5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建设成效明显的乡镇进行奖励,调动乡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