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岳池县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一是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检查辖区内相关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各项措施,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处理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进行清理;三是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截至目前,岳池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执法车辆23台次,检查工业企业和建设项目共2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11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