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看污水处理池,就是一块美人蕉地,新村50余户人家的生活污水汇聚到在一起后,经过厌氧处理等工序汇入美人蕉地,经美人蕉根系过滤后的净水最终汇入沟渠。
“过去垃圾随便就往地上倒,污水横流,臭味四处飘散,现在村里环境又整洁又漂亮,和城里没啥区别。”徐开英介绍说,“玉屏湖新村靠近玉屏湖景区,交通便利、景色美,搞农家乐一定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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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
严格按照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县级以上的城市、工业园区、场镇人口大于2万人的乡镇,选用有动力的二级生物处理方式,确保出厂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场镇人口在2千到2万之间的乡镇,选用微动力生物处理模式,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准;场镇人口在2千以下的乡镇、相对集中的农民新村,选用无动力的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自然处理方式,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二级标准。城市周边的乡镇、农民新村可采取与城市共建共享的方式,通过建设污水泵站将污水导入城镇一并集中处理。推广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厂(站)。
创新“PPP”模式,加强与大型央企等企业合作,引入市场机制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污水处理厂(站),并配套完善污水管网,对已建成尚未正常运行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纳入“PPP”建设范畴。建立污水处理正常运行和运行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管理机制,确保全部正常运行。环保部门要对县级污水处理厂、重点乡镇污水处理站、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实时联网监控,并将水质检测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营运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