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15年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县之一,武胜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公开公正,发扬民主;规范操作,保持稳定;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一村(社)一策,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是公开公正,发扬民主。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成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贯彻于整个改革的全过程,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规范操作,保持稳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握关键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封闭运行,风险可控。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封闭运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配套推进相关改革,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该县计划从2015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飞龙镇卢山村7社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和股份量化登记试点工作,依法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和收益权、有偿退出和继承权、抵押和担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