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自2013年建区以来,严格贯彻执行《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逐步建立征收管理制度,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规范帐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依照“财政统管”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开设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取消非税执收单位在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的各种形式的收入过渡户,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政策,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和财政集中收付制度。通过专户管理,保证各项非税收入全额缴入非税收入专户,监督全部支出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有非税收入全额直入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日前,前锋区非税征收系统已涵盖辖区乡镇及学校,率先实现区域内单位非税收入集中归并征缴改革制度,确保非税收入无死角。
二是统一票据管理,实现“以票管收”。通过认真抓好对执收单位票据专管员的培训指导,加强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及其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票据购领归属关系和程序,加强对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对原广安区收费(基金)票据和罚没票据进行清理核销,对票据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票款同步、以票管收”。
三是改进征收方式,坚持收缴分离。法定征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受委托征收单位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四川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之外,禁止非税收入执收或受委托单位当场收取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