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实施中,该市对25个贫困村派驻由3-5名成员组成的驻村工作组,由第一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每个组结合贫困村实际需要安排1名农技(畜牧)专业技术人员;每个贫困村确定1-2名市级领导和3-5个市级部门联系对接,市级联系领导负责统揽联系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在市级帮扶部门中确定1个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联系部门对联系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明确"321"结对、"642"帮扶,从制度上保障贫困对象结对和财政供养人员帮扶全覆盖。通过结对帮扶人出资定措施、单位补齐不足资金金额的方式,保障每年支持贫困户帮扶资金人均1000元。结亲结对实行一定三年不变,贫困对象不脱贫,帮扶人不脱钩。2015年结亲结对帮扶5080户13530人,兑现落实帮扶资金5640万元,脱贫2329户56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