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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1133”工作法促进工作落地矛盾化解(4)

2015-11-18 14:45  广元日报

    问:能否实现常态化解见实效,工作保障是基础。“三次调”如何用机制来保障?

    答:首先是严格的作风保障。我区为保障调解实效作出硬性规定:凡上交的矛盾纠纷,必须经本级调解三次以上。区委、区政府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干部职级晋升挂钩,并严格实行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倒查制度,凡因化解不力引发重大问题的,逗硬执行“一票否决”。严格要求、逗硬考核促使干部履职尽责,不放弃层级内任何一件可调矛盾纠纷,由过去“踢皮球”上交矛盾变为现在份内事主动工作,赢得广大群众认可。经测评,2015年上半年群众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满意度为89.6%。过去,上西街道征拆矛盾突出,集访阻工不断,现在,当地风清气正,干群关系明显转变,数十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拆中,未发生一次有影响的群众上访和阻工事件;过去,三堆镇移民矛盾突出,书记、镇长办公室门庭若市,现在,当地民风纯、政风清,书记、镇长办公室门可罗雀。其次,是有力的制度保障。我区建立了十大救助制度,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关心救助,建立完善政府救助、司法救助两大体系,对问题处结仍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救助。五郎村村民秦某在伐木中不慎坠亡,雇主没有赔偿能力,家属失去生活来源,区、镇积极落实救助政策,矛盾妥善化解。同时,加强调解员队伍管理,制定了调解员培训制度、考核办法、工作纪律等11项制度规定,实现了调解员严格管理常态化。三是浓厚的人文保障。全区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抓住村民赶场日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村(社区)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同时以调解文化建设促进调解阵地规范化建设,提升调解员综合素质,提高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能力。四是坚实的物质保障。区政府将加大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一线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逐案实行50—300元的个案奖励,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积极性。

    问:如何进一步丰富“1133”工作法的内涵?利州区有什么打算?

    答:我区“1133”矛盾多元化解工作法是对多项工作要求的具体落实和实际运用,工作还有一些环节需要完善,其内涵和外延还需不断丰富,我们仍将不断努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全市依法治市现场会要求,扎实推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大局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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