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机关着力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4)
2015-12-09 10:42 巴中日报
三是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提升执法公信力。市公安局和有条件的县(区)公安局设置案管中心,统一受案、统一审核、统一回复。推出了“执法档案管理系统”“执法风险评估”“预警及管控工作机制”“公安案(事)件办理综合查询平台”“一案一审一评”长效工作机制等品牌。严格落实案件网上办理“单轨制”,实现警情录入、分流、证据录入、案件审核全部在网上走。另外,乡村道路安全监管模式管理创新已取得显著成效;经侦“主动警务”模式也得到不断深化。
以队伍建设为关键
一是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同步跟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万警进万家”、“精准扶贫”等活动,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明显增强。
二是努力构建法治公安。精心打造执法品牌,推出涉及9个警种、72个执法岗位、180个执法环节的执法标准,对200余项行政处罚制订1000余项处罚层次,规范自由裁量,有效防止民警执法随意性。建立健全110接处警规范、刑事案件统一出口、规范执法办案功能分区、推行执法活动满意度测评等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推出了“执法档案管理系统”“执法风险评估、预警及管控工作机制”“公安案(事)件办理综合查询平台”“一案一审一评”长效机制等特色亮点。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举报投诉机制,严格落实案件网上办理,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规范建设执法办案场所75家,做到每一起案件均在规定场所办理,有效防止了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民警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才能在执法岗位工作,任派出所长和县(区)公安机关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责任编辑: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