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年3月为我市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来源:南充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将每年3月确定为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期间,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并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加大协调解决和整改处罚力度。
据介绍,工会组织对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体现在分类指导服务和加强督促检查方面。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其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主要在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改善劳动条件、增加职工福利等方面。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则主要就职工弹性工资、支付保障、保险缴纳等问题开展协商。推动非公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在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提高员工收入水平等方面。
记者了解到,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将会同人社局、国资委、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监督,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评级。对于评级达到 的企业,在涉及工会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时优先予以考虑;对无故不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以及协商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的企业,在审定参评资格时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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