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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营山县千套保障性住房完工困难群众可申请配租(2)

2015-09-21 10:43 南充日报 A+ A-
    原标题:千套保障性住房完工困难群众可申请配租——来源:南充日报

    9月18日,笔者从营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该县建设的1000套保障性住房已顺利完工,并开始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配租。此次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位于县城复兴桥北侧的北城花苑和工业集中区附近的南城花苑,地理位置优越,水、电、气、闭路电视等配套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室内为精装修,承租对象可以直接拎包入住。

 得知保障性住房开始配租的消息,喜悦写在了泸州小伙儿小胡的脸上。小胡2009年大学毕业后,来到该县一家大型机械铸造企业当了一名模具设计师。这些年,他一直与工友合租一套住房,已经先后搬了3次家。有个稳定的家一直是他的梦想。而他的情况刚好满足公租房配租条件,目前,他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据营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向于德介绍,本次配租的保障性住房是该县近年来投放数量最多、覆盖面最宽的一次。廉租房配租条件为: 2010年1月1日前迁入县城14个社区的常住居民(其他家庭成员户口迁入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以前,且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没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且享受城市 生活保障的无房家庭。公租房配租的对象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含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职工;农民工(含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人员。其中,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2010年1月1日前迁入县城的无房户常住居民,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以前,且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14年营山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就业(含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职工指2010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户籍迁入营山县城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申请人及父母在县城无房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农民工申请对象是指营山县城服务企业和工业企业招收的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营山县城无住房的农民工(含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人员。对国、省劳模,复退军人,烈军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

 据介绍,目前,该县已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方案,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为确保公平公正,该县成立了由 、检察、公安、审计、财政、目标办、信访、房管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监督审核组,对此次配租过程进行监督。在县房管局设立举报专用电话,并确定专人值守。凡是以虚假资料骗租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列入住房保障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并追究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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