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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性产业发达有官妓制度 从业者素质高(3)

2015-12-26 16:28  凤凰网
 
  唐代的官妓制度对后世影响很大,一直到明代,这一制度才被取缔,中国古代的禁娼运动也因此出现了新的趋势。
 
  其实,明代开始并不禁娼。和尚出身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国之初不仅不禁,反而大力提倡。在唐、宋官妓制度基础上,明朝将教坊升级为“教坊司”,隶属掌管教育、外交诸事务的礼部。
 
  据明代姜明叔《蓉城诗话》记载,当时朱元璋在南京城南的聚宝门(今中华门)一带,沿着内外秦淮河兴建了轻烟、淡粉等14座 酒楼,这就是明代 的“红灯区”——秦淮河畔的“花月春风十四楼”。这些酒店是明代的“官妓院”,营业前因性工作者数量不足,朱元璋下令从全国各地征召有从业经验的女子,催她们尽快上岗。由于政府提倡、官员带头,性消费确实拉动了明初的“内需”,私人聚会少不了妓女助兴,公款宴请也允许使用“三陪女”。
 
  官妓的发展很快引发了诸多问题,社会“禁娼”要求强烈。朱元璋的重孙子朱瞻基(明宣宗)下令取缔官妓,并严禁官员涉足红灯区。明代由此出现了一场“禁娼运动”。
 
  朱瞻基的这一举动,在中国禁娼史上是件大事。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官妓还有私妓,一些大款根本不受此“禁娼令”的限制,蓄起了家妓,在官妓没落后,私妓大量出现,被时人称为“私窠子”的暗娼特别多。
 
  朱瞻基前后仅做了11年皇帝,38岁便死了。之后,放松了对卖淫嫖娼的管理。到明末,在今南京秦淮河两岸,妓院酒楼林立,流动的性交易场所画舫多多,成了当时全国的性产业中心。清朝人余怀所撰的《板桥杂记》,实际就是当时文人、学子、官员在红灯区的性消费实录。所谓“秦淮八艳”,便是在秦淮河畔的8名性工作者,她们皆出现于明末清初。
 
  清康熙皇帝颁律令:“伙众开窑”为首者处以“斩决”
 
  与明代相比,清代禁娼又严厉了,但也是反反复复。清初依明制,在京城设教坊司。但顺治皇帝曾两次裁减教坊女乐,宫中搞活动时,培训48名太监替代乐妓。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朝廷下令停止教坊女乐,开始禁娼,从上至下掀起了清代的“禁娼运动”。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则直接裁革女乐。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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