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为何古代女子因不贞被休很罕见?(2)
2016-01-08 17:52 凤凰网
早婚包办与人口再生产
近代以来,争取妇女解放,提倡自由恋爱,无不对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大加挞伐。然而,权利意义上的批判不能代替学术研究。古人选择包办存在着不得已的历史条件。可以肯定地说,历史上人口平均寿命低,要求早婚早育,必然引起包办。这与妇女的实际社会地位没有太大关系,即使唐代以前妇女比较开放的时代,青年男女的婚姻也是包办的。
中国历史上自有政府人口统计起,从西汉直到明末,登记人口大约在六千万上下,近两千年的人口规模维持在一个常量上。这是通过早婚早育多育实现的。明末以前中国人的平均寿命不过三十岁左右,基本上是两代共存。必然要早婚早育。
促成包办的家庭原因、文化原因、秩序原因等可以梳理的诸多原因,都是建筑在人口再生产比较急迫的基础之上的。民国以前,中国人的初婚年龄,男子一般在十六岁到十八岁,女子在十四岁到十六岁。让这样在经济上完全依赖家庭供给的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自行结婚组建家庭,显然缺乏必要的外在条件。两情之间自由恋爱出自天性,不必启发教育就可以爱得死去活来,然而,谈婚论嫁组建家庭并肩负起传宗接代的责任,就不那样简单了。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却不可能成为一个人一生 的主题。尤其对需要养家糊口或建功立业的人尤其如此。如果能躺在他人提供生活的基础上,无忧无虑地贯彻个人意志,固然很好。但是,世上恐怕没有如此的好事,有哪一位父母甘心只做出纳,而不问由来不发表自己的感受?即使在当代,婚姻年龄普遍推迟,自由恋爱结婚已成主流,但是包办的遗俗也没有完全褪尽。干涉子女婚事的家长和依赖父母财产支持的儿女大有人在,往往造成两代人之间关系紧张乃至反目成仇。其实,文化传统在育婴方式与教育过程中,文化密码已经传递,等到儿女谈婚论嫁时,权利界限与权利维护不是什么理论问题或认识问题,而是思维惯性的问题。一方面,父母不愿意放弃在儿女身上实现自己的夙愿与推行自己的价值模式;另一方面,儿女通常愿意拒绝父母的意见,而不愿意放弃父母的财政支持。因此,两代人之间,分别不完全地继承了昔日婚俗传统。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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