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为何古代女子因不贞被休很罕见?(4)
2016-01-08 17:52 凤凰网
包办婚姻遵循的原则就是门当户对,想来,除此之外也不可能再有其他的形式,既然由父亲出面主持联姻之事,那么门第、名望、财产与道德人品与相貌介绍等等显见的因素在起作用,惟独缺少结合当事人的情感因素。家庭的社会实际地位基本决定了它的社交圈子,无论通过媒人还是借助亲朋,联姻在同一文化背景中进行。如果从经济眼光上看,社会上层的婚姻,是等价交换的,财礼(彩礼)与嫁妆是等值的,甚至嫁妆大于彩礼。联姻的目的超出一般的劳力人口转移的需要,而赋予其他诸如政治的经济的情感的用意。下层的婚姻是买卖的。在家庭父权夫权模式下,女子婚姻实际上是选择归属,把人生的绝大部分生命过程交付另外一个家庭,从此基本断绝了血缘意义的亲人关系。
对于普通人来说,核心家庭既是生产单位,消费单位,同时也是社会管理的基本组织。一个家庭的建立就意味着一位少女从属一位少男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从父权的魔掌转向夫权的掌控。女子出嫁以后,身份的家庭属性发生巨大变化,不再属于娘家家族系统,而名正言顺地成为婆家的正式成员。不言而喻,两家议婚时,必然要对劳力转让的经济补偿问题进行谈判。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买卖婚姻。男方的聘礼实质上支付的是出嫁女十五六年的抚养费。毋庸赘言,买卖婚姻必须批判抛弃,但是,若想使其消亡殆尽,必须铲除相关的伴生条件,尤其要在观念上彻底更新。当代不发达地区仍大量残存类似遗风,问题的症结在于,不能仅仅把目光盯在索要彩礼的恶俗上,而不愿放弃男性家族观念、夫权观念和限制女子与娘家往来自由等权力,总不能只希望保持并享受昔日婚俗带来的利益,而拒绝付出相应的代价。
缠足礼教意义与婚姻稳定功能
中国历史上妇女禁锢走向严密与缠足推广时代高度一致。缠足出现的年代说法不一,最早的有汉代之说,稍次的是六朝之说,最流行的是五代南唐后宫舞姬?娘之说。不管出现年代的早晚,妇女缠足普及始于宋代,是普遍的共识。更晚的是元陶宗仪《辍耕录》主张的元代说,妇女缠足是为了与蒙人区别。为什么原来少数人病态审美追求,宫廷奇巧翻新,邀宠帝王的行径,能够广为民间接受?不管怎么说,对于劳动人民,摧残妇女的双脚,实在有损生活的方便。如果人们付出了巨大代价而无收益,恐怕风靡一时以后也难以为继。事物因其功能而存在,大致是不错的。毋庸讳言,任何时代,人们追求美丽向来是不惜自戕自己身体的。然而,缠足无论起初还是普及,似乎都不是女子本人的自愿行为,而是他人的强迫。缠足是一个自五六岁开始至成年大约十年左右束缚改变脚骨自然生长的过程。不是妇女成年以后想做就能做成的事情,即使一位成年女子羡慕缠足甘愿如此,也彻底丧失了缠足的生理条件。因此,追溯其初,必然是以献媚取宠为业的色情业或宫廷舞乐中人,在挖空心思寻求花样时找到的方式,不然就是受到什么启发而做的实验。不管创意来自何方,都不可能是创意者本人的行为,且不论创意者可能是男性,就是宫廷舞姬或青楼舞妓,在拥有想法的年纪,也失去了自己实践的可能,一定是通过女孩来实验的。在这一意义上说,南唐的?娘究竟是创意者还是实践者,则不能定论。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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