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文绣离婚因无夫妻生活 溥仪谈文绣心中有亏(3)
2016-01-13 18:00 凤凰网
淑妃文绣突然出走,并发律师函,公然闹分居,此时的溥仪十分慌张,此事关乎大清皇室的脸面,万万不可张扬。溥仪急得团团转,像个热锅上的蚂蚁。
于是,溥仪聘请了大律师林廷琛,叫他去和文绣谈判。
这个林廷琛律师,本身就是“清室驻天津办事处”这个“皮包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接到溥仪的委托之后,林律师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文绣下榻的住所,并试图劝说文绣回心转意、踏上归途。
不料,文绣在林大律师眼前,却放声大哭,并说了以下的一番话:林律师,我直至如今,仍然是处女之身,九年了!受尽了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的虐待,现在我也是没有办法了,我也只能找律师,依法维护我应有的人权!
文绣提出溥仪应尽丈夫的义务,和自己过夫妻生活的这种要求,溥仪是无法满足的,理由很简单,不是不愿意,而是因为溥仪身体有病,他办不到。
所以,林律师从中斡旋,自然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结果。
当年秋天,文绣在天津向地区法院递交了诉状,正式起诉溥仪,要求离婚。
不久,双方通过庭外和解的方式,达成了和解和离婚的协议。依据这份协议,文绣和溥仪断绝一切关系,溥仪需要一次性向文绣支付55000元作为赡养费,而文绣作为代价,则答应终身不再嫁人。
为什么溥仪在离婚协议上要求文绣终身不再嫁人呢?因为文绣毕竟是皇室的妃子,曾经的妃子若下嫁给平民,将有损清皇室的脸面——溥仪是这样认为的。
旋即,在一群遗老的怂恿下,清皇族也宣布正式废除文绣“淑妃”的封号。文绣从此,成为一介平民。
这件事还有一个尾声:在这个事件当中,文绣的一个名叫“文绮”的远房兄弟,写了一封信,对文绣进行指责,这封信的原文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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