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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管执法被泼“硫酸”,受伤的城管真的活该被嘲讽么?

2013-10-20 00:22  自媒体
    16日,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员在对违建仓库进行强制拆除时,被人用一瓶矿灯电池补充液进行泼洒阻挠,造成19名城管执法人员皮肤不同程度灼伤,18人入院。目前,两名疑犯已被控制。(人民网  10月19日)

    与以往媒体曝光不同,这次不是老百姓被城管暴力执法,而是城管按规定执法被老百姓暴力相对。也与以往不同,这次的事件里受伤方没有得到倾倒性支持、暴力方没有受到舆论的一致申讨;而是受伤的城管们在稀稀拉拉的同情声下得到了更多的嘲讽和谴责。而在这次的事件里,我们也没有看到执法的城管有暴力和不文明的现象。

    笔者不是城管,也没有是城管的亲戚朋友。笔者只是从心底认为,城管其实就是政府工作唱黑脸的角色而已。而在中国现目前的人文素质下,政府必须采取措施规范引导约束公民的一些行为,而城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这一队伍的出现确实是适应了中国国情的需要。我们不能因为个别素质低下、不文明执法的个体,就否定这个群体,甚至否定这个群体存在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下,老百姓的利益诉求呈现多元化。如果没有城管,我们的城乡环境将是什么样子,大家能想象一下么?小摊小贩就会沿街叫卖、随意摆设摊点,老百姓们也会随意搭建房屋、偏蓬,城乡面貌一片落后、混乱;小偷小盗们在混乱的环境下更加肆意猖獗,邻里之间为了争夺侵占更多的公共资源反目成仇。我国公民,现目前的普遍素质真的能够自觉自悟么?真的不会出现这些现象么?

    城管这个队伍没有错,城管这些执法内容也没有错,错的只是个别城管的不文明执法。是个别城管损害了这个队伍的形象,使城管整个队伍变成了人人喊打的社会公敌,以至于在这次事件中,明显的受害方遭到嘲讽。当然,我们也不能一味谴责这些嘲讽的声音,我们应该理解这些嘲讽源于深深地失望。作为城管这个队伍,确实应该检讨,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作为老百姓,我们是否也该平心静气,客观的看待这个事件和这个群体?这个社会,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城管依法行权,商贩依法维权,才有秩序与自由!

    作者:胡一
    稿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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