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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店主马玉剑 令人敬佩的人物

2013-10-22 12:33  法邦网

信义店主马玉剑

信义店主马玉剑,在人生的最后时刻仍然坚守着自己的职业道德,在现在中国这个为人民币服务的年代,这样的楷模实在是太少了!云云众生,马玉剑这样的人物屈指可数,向马玉剑致敬!

去年冬天,在南京开理发店的马玉剑被查出肺癌晚期,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店门口贴出通知,让在店里办了卡的顾客来退卡。10月8日下午马玉剑不幸去世。“信义店主”马玉剑的葬礼昨日一早在其安徽老家来安县举行,数十南京市民冒着大雾专程赶来,送别这位讲诚信的好兄弟。

违约责任要承担

虽然马玉剑是因为疾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疾病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合同不履行免责原则,而且恰恰相反,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说,马玉剑就该履行合同。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商家往往就采取不买账的方式蒙混过去了,马玉剑却仍然要履行合同,这也正是他的可贵之处。那么,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呢?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

(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邦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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