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郫县安靖镇沙湾村,一栋在建4层楼房突然发生垮塌,导致正在现场施工的4名工人被埋。事发后,成都消防飞豹救援队携搜救犬火速赶往现场救援,昨晚10时许,第4名工人被救出。垮塌事故致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10月4日四川新闻网)
随着日益上涨的房价,房价成了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不论是商品房还是自建房,随着越修越高的房子,房屋质量也越来越受关注。经济利益的驱使,一边是利益追求,另一边是放纵漠视,成都“楼脆脆”一声巨响,1死3伤的沉痛代价。究其元凶,相关部门难辞其咎。
一座房屋的修建,需要申请、现场勘验、填申请表、村委会审查、审核上报、审批、放样等多重手续,需要从村委会到县级人民政府等几级行政部门认可同意后,方能动工修建。而“此处离河流不远,土地中砂石含量较高,自建房的地基很难支撑两层以上的楼房”的地理原因,房主又是怎样通过一道道的手续拿到了房屋修建权的,是审批人根本就没有现场勘验,没有把关?是工作粗心大意、麻木机械,看到申请来了,连过场都不走了,直接批了完事?还是上级部门看到下级单位也认可了,不抽查,不核实,照批不误?若是没有修建权,这样大兴土木,难道管理部门看不见,违章搭建不制止。
显然,“楼脆脆”修建地的地方政府是知道的,因为“有关部门曾两次前来阻止,表示楼房修得太高,但钟某并未停止施工”。既然知道是超标了,既然来阻止了,为什么钟某还在修?只有一个原因,阻止不力。为什么是阻止不力,是职能部门责任心的问题,还是阻止方式不得力,或是其它。
笔者实在想不出什么更好的理由,身为职能部门、身为公职人员,在明明知道群众有危险,却不及时制止,还听之任之,是怎么的一种心态,是心存侥幸?还是麻木不仁?还是完全漠视人民群众生死?这样的工作态度,怎么对得起“人民公仆”这个神圣的称号,怎么配得起人群众用血汗钱来供养?如此的监管不力,付出了1死3伤的沉痛代价,让4个家庭遭受浩劫,是群众受不起的“痛”,是公职人员背不起的“债”。(川北在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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