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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击贩卖野生动物 八天查获逾一万四千只

2012-12-06 17:05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中新社广州12月5日电 (程景伟 林萌)广东省林业厅5日对外通报称,从11月27日至12月4日,广东查处野生动物案件37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被行政处罚人员共41人。

  此外,查获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21头(只)、广东省“三有”(有益、有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野生保护动物14300头(只)。

  从上月底起,广东省多个部门联合对省内花鸟市场、酒楼饭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等场所,采取拉网式、地毯式的清理整治检查。广东全省各地亦对非法活动多发地、多发环节,特别是对跨省、跨境交通要道和口岸的走私、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野生动物非法流入广东境内,严管流通环节。

  广东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因保护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力导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现象严重、大案要案屡禁不止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一旦发现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涉及非法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将依法从严处置。

  广东省林业厅将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联动协调机制,明确对野生动物源头偷捕滥猎、中间运输销售、末端食用经营等环节管理部门的责任,形成保护合力,特别要加大对消费环节的处罚力度。(完)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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