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李某某发现自己卡上的18万元不翼而飞时,立刻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然而,侦破结果却出乎她的意料,窃贼竟是自己的亲侄子李某。近日,河津市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去年7月31日,李某某借用其司机(侄子)李某的身份证,在山西铝厂基地工商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存入18万元现金。12月31日,李某某取款时发现此卡已作废,便迅速向运城市公安局禹门分局报案。经查,作案人李某用身份证将卡挂失后补办新卡,并将18万元据为己有,全部挥霍。
据李某交待,由于自己虚荣心强,花钱大手大脚,甚至参与赌博,姑姑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后,其便产生了把姑姑卡里的钱占为己有,肆意挥霍的恶念。
赵晓燕 张创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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