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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欢乐谷过山车故障 游乐设施事故责任处罚(聚焦)

2013-07-23 00:16  互联网整理

上海欢乐谷过山车故障

上海欢乐谷过山车故障导致20余人被困空中,相信这20余人应该很受惊吓。不过没有出现伤亡是最大的幸运了。被困空中这也算是一次非常的刺激体验。游乐场可一定要做好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万一出了事就不好了。

据悉,在7月21日下午13点左右,上海欢乐谷内最为知名的“谷木游龙”过山车突发故障骤停,导致多名游客被困在20米高空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惊吓。所幸最终所有受困的24名游客在工作人员指引下,从轨道旁的楼梯徒步撤离,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维修人员排查后发现,此次故障原因为刹车传感器异常所致,造成系统报警并保护性停机。

游乐设施事故责任处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五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未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的;

(二)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的。

第八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第八十七条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第八十八条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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