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乐山原副市长忏悔:年平均敛财200万并有数十情妇(2)

2013-08-06 16:55  正义网   

    许多“有心之人”开始活跃在我的生活中。这些人中,卿某可以说是引领我走进腐化生活的“牵引人”。大约是1995年春节前后,卿某安排一个风姿绰约的女子与我上了床之后,我便全然忘记了“色字头上一把刀”的古语,开始痴迷于美色。但美色也是需要钱来经营的,短短几年间,与我发生过不正当关系的女人就达数十人之多。对固定的那几个女人,我出手大方的程度现在回忆起来自己都感到吃惊。我给这些固定的情妇每人都买了住房,还把一些没有固定工作的安排到公务员队伍中,把有的情妇的户口迁至成都,在成都给情妇买商铺买住房买车……

    养女人需要钱,我开始将自己工作的主要任务瞄准了钱。1997年,我当上了乐山市副市长,分管全市交通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并兼任成(都)乐(山)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乐(山)峨(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乐山星源交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乐山大渡河大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等重要职务。正是这些肥得淌油的实权职务,使我忘记了自己清贫艰辛的成长历史,骨子里萌生出贪婪的欲望。从1995年担任乐山市交通局局长不久,我便开始了聚敛钱财的罪恶行动。

    从1996年4月至2001年4月,短短5年时间,我即索贿受贿893万余元、美金9.1万余元。而检察机关从我的办公室、住宅和赃款存放地搜出的各种财产合计则达1185.44万元。粗略一算,我平均每年疯狂敛财达200万元。

    有句话我感触很深,色和钱是两把锋刀和利器,很容易刺中意志薄弱的人。我就是被这两把相互联系的刀刺中的。

    越走越远,最终沦落如此下场

    在监狱的这段时间,我想得最多的是我的童年、少年时期的贫困生活。我从小失去母爱,饿着肚子长大,是党和人民给了我读大学的机会,毕业后又从技术员提拔为副厂长、厂长,后来当到副市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正直,也很廉洁。但就在我人生最精华的年代,本应该努力工作、多办实事、多作贡献来感谢党和人民培养的时候,我却走上了犯罪道路,从一个受人尊重的人成为阶下囚。我深感痛心,我辜负了党的培养教育,辜负了组织的信任,辜负了朋友的关心支持,害人又害己,给自己和家庭带来很大的不幸。

    我为什么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主观上讲,主要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没有认准方向;从客观上讲,主要是交错了“友”。有了第一次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有了第一笔不正常的经济往来后,人的思想越走越远,对法律后果的顾虑越来越少,犯罪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于是,就在这条道路上,我越走越远,最终沦落到今天的下场。所以说,管好“第一次”至关重要。(刘德华陈腾飞/正义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宠物 观点 科技 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