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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检察院干部竞聘造假三年无果

2013-10-24 18:44  时代周报

    从山西省检察院辞职回到家乡保德县后,在老家朋友的帮助下,张旭民承包了400多亩荒地进行开垦。

    在2013年9月29日召开的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常委会上,表决通过了一项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免职事项,决定免去山西省劳动模范、一等功荣立者、检察荣誉勋章获得者、二级高级检察官张旭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法律职务。

    这项免职决定,是张旭民本人2013年8月26日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递交辞职报告后,由该院提请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而张旭民的主动辞职,则是由其实名举报该院副检察长严奴国在担任院政治部主任期间,主持2009年的一次全院公开竞争上岗工作时,涉嫌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严重违法犯罪问题三年无果而引发。

    回到家乡的张旭民成了一名农民,开荒山、搞养殖。不过,他说,自己还要继续举报下去。

    竞争上岗引发的争议

    2009年3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照《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以推荐、笔试、面试的形式,对该院10名处长、18名副处长和18名处级检察员岗位进行公开竞争上岗。此次竞聘工作,由政治部主任严奴国担任竞争上岗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干部处处长岐李娃担任竞争上岗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推荐计票工作。

    当时,包括张旭民在内的60人报名参加了处长岗位竞争。按照规定,推荐和笔试的前30名入围面试。然而,推荐结果和笔试成绩公示后,张旭民认为政治部有重大作弊嫌疑。

    张旭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反复对比了笔试标准答案后,预测自己的得票应在1/3,即100票左右;笔试成绩应在80分以上。这个成绩在60名竞争者中名列前茅,入围面试是没有问题的。张旭民作出这种判断是有自己的依据的—几年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选“省级劳动模范”时,在17个支部的投票选举过程中,他得了12票,成为该院历史上第一个获此荣誉的检察官。

    但在此次的竞聘公示榜上,张旭民的笔试成绩仅为75分,推荐票数只有37票。

    张旭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后来查明,政治部公示的他的37票的得票,是短缺了两份计票表的数字。他认为:不仅自己的得票数字被人为篡改,还有一些竞争者的笔试成绩和民主推荐结果也被篡改,这是政治部个别人趁检察长、纪检组长工作调动之际,将一部分胜出者挤掉、使一部分淘汰者入围的严重舞弊行为。这种舞弊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四条的相关规定,严重影响了此次竞争上岗的公开、公正,更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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