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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检察院干部竞聘造假三年无果(2)

2013-10-24 18:44  时代周报

    这起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后,张旭民依法就自己的得票问题提出公务员人事申诉。经 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山西省委组织部指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张旭民的申诉,并组成以纪检干部宿永旺为组长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调查组查明:投票推荐后,四个组画“正”字计票,每个竞聘者的公示票数均应是四份计票表的汇总。但申诉人张旭民的37票的公示票数,仅是两份计票表的数字,短缺了另两份的票数。

    调查还查明:政治部有关人员为了应对复核,将纪检组盖章密封的两袋原始推荐票隐匿,制作了两袋与公示票数一致的假推荐票。由于没有纪检组公章,密封袋无法伪造,因而造假者在一袋封口糊上白纸条,伪造了计票员王继红的签字,另一袋则干脆开着口子;同时,造假者将公示用的两份计票表留下备查,将未计入公示票数的两份计票表和汇总表隐匿,制造了“表、票、示一体化”的假象。

    张旭民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调查组查明以上事实后,不敢给申诉人文字答复,却仍然起草了一份“经对推荐票、计票表复核,申诉人得票数字均与公示的37票一致”的《调查报告》,向山西省委组织部进行了虚假报告,隐瞒了严奴国和岐李娃在竞争上岗工作中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问题。

    为此,张旭民进行了为期3年的实名举报。他愤怒地认为,尽管前述造假事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严奴国、监察处处长崔峰等人的干扰下,这起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案件,最终成了一个无头公案,不了了之。

    在这种情况下,张旭民不顾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司的多次挽留,愤然辞职,以此表明自己对该院有关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强烈抗议。张旭民所举报的严奴国,目前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旭民其人

    张旭民,1960年出生于一个干部家庭,父亲是抗战时期的老党员、老八路。他16岁上山下乡,到农村锻炼,18岁到工厂当工人,22岁被选调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忻州分院当法警,此后考录了国家干部、考取了法律本科文凭,成为一名公诉检察官。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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