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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小伙首次坐飞机 怕晕机想开窗透透气被拘(2)

2016-04-21 12:18  都市快报 [微博]
 
  民警把胡某带下了飞机,之后机务赶到,花了差不多45分钟总算把应急舱门关闭,飞机这才正常起飞。
 
  因为扰乱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胡最终被机场公安处以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胡某听说自己随手这么一开门害得全机乘客延误了近1小时行程,也没有对处罚结果有任何异议。
 
小伙第一次坐飞机 怕晕机想开窗透透气被拘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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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客私自打开飞机逃生安全门的事件经常见诸报端,这里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乘客对飞机类航空器的内置设备的不熟悉或者一时误触等原因和错误导致的。
 
  我们知道,飞机等航空器属于一定高危性质的运输工具,其内置设备不能随意打开或者进行随意触动,事先得征询相关的空乘服务人员或寻求其帮助,对此行为人主观上应当有这样的注意义务。
 
  事件中的此类行为,可能威胁飞机的飞行安全,也扰乱了公共秩序,还可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基于事件中的行为人并非故意为之,只是一时错误认识所致,且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无须进行刑事追责,但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可以对行为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事件中,因飞机处于起飞前夕,其行为已经造成了飞机内公共秩序的混乱,且造成航班延误,对其处以7日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且合法有据。
 
  当然处罚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惩戒,更多的在于引导。意在提醒乘客,在飞机上需严格遵循相关的乘机规则,听从服务人员的指示与安排,确保一个安全的飞行环境和秩序。
[责任编辑:沫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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