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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申请撤销非遗案开庭 申请撤非遗案结果如何

2016-12-02 19:41  凤凰网
    原标题:首例申请撤销非遗案开庭 申请撤非遗案结果如何
 
  今年66岁的袁益中发现,他制作并申请的“古建筑模型扎小样”虽然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自己并未被评定为传承人。袁益中一怒之下将西城区文化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城区文委)及西城区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将该项目从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撤掉。昨天上午,这起北京市首例申请撤销“非遗”案在市四中院开庭审理。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
 
  起诉因未被评为传承人要求撤销

申请撤非遗案开庭 我国从未有过
 
  在昨天的庭审中,袁益中当庭要求将“古建筑模型扎小样”项目撤出西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袁益中认为,该项目申报不合法,“没按照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袁益中还称,该项目是因其制作、申报才获评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了我的作品,拿去请专家评议、研究,最后决定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但是在评定传承人时,却不批准我是传承人”。袁益中认为,该项目是产生于他,发源于他,且和他有着最直接的利害关系。
 
  据了解,古建筑模型扎小样,就是将实有古建筑按比例缩小做成模型。
 
  袁益中称,做古建筑模型很费工,牌楼、门楼等一做就得很长时间,最贵的也只能卖四五万元,日常收入都保证不了,“既然你拿我的作品申请加入非遗,却不认可我是传承人,不让展示宣传,这样做太让我寒心了。”
 
  庭后,袁益中称,对于该案,无论输赢都是一件好事,“我希望这个案件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一个提醒和保护。”
 
  答辩个人无权撤销非遗项目
 
  针对袁益中的诉求,西城区政府辩称,其并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机关,也无权力撤销非遗项目。
 
  西城区政府则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所有权并不归属于任何个人,个人无权申请撤销。
 
  西城区文委则称,西城区政府将“古建筑模型扎小样”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具体工作符合法定程序。该项目的申请单位是西城区广安门外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协会,西城区文委专门为此实地调查,该项目真实存在。该项目立项以来,西城区文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宣传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9条规定,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该规定没将区政府、区县文化主管部门列入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的范畴,且现行法律并无必须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的规定,故请求法院驳回袁益中的诉求。
 
  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庭审焦点进行了激烈争辩,并各自举证质证。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专家
 
  尚未有撤销先例
 
  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研究所所长、非遗评审专家刘托告诉记者,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国务院曾发布通知,制定了“国家、省、市、县”4级保护体系,每个项目的批准是金字塔式的,级别越高越难获得批准,“不管你的项目多 ,即便你的项目是够 的,也得逐级申报。”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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