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童体育课短跑猝死,9分钟后才急救 家长痛斥校方救援不及时!
10月25日,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逸夫小学二年级学生朵朵(化名)在体育课50米短跑测试后倒地不起,猝死在校内。事发后,其父亲周先生到学校调取监控发现,朵朵和同学们在跑步前未进行热身活动,体育老师看到朵朵倒地后,过了9分钟才对朵朵进行心肺复苏。
周先生表示:“事发后,有老师拨打急救电话,但在救护车赶到之前,校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救治措施,校医当时也不在,错过了 救治时机。”
11月1日,抚顺市望花区逸夫小学负责人回应记者称,校方已经和家属进行沟通,双方愿意走司法程序解决此事。(据11月3日新黄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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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7岁的小姑娘,上一秒还活泼地和同学一起跑步,下一秒就突然倒地,生命消逝,父母当然会悲痛万分,旁观者看了都觉得很心疼,很惋惜。而事发后,家长对学校急救措施的质疑,也引发了网络热议。
有网友认为,虽然事发突然,谁也无法预料,也很难准确判断女孩当时的身体状况,但体育课老师忽视了锻炼前的热身活动,在事发后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延误了急救黄金时间。可以看出,学校在处理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护方面存在疏漏,这也为未成年人学生的安全保障埋下了隐患。
但也有网友担心,现在有很多学校已经因为害怕因学生受伤而被家长追责,而大幅缩减了体育课,连“课间十分钟”都不许学生跑跳,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恐怕更多学校会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进一步压缩孩子户外锻炼活动的时间。
事实上,实行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和要求学校提高应急能力、加强急救教育,根本上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被视为相互矛盾。
7岁小女孩的猝死,的确让人痛心,但这也是比较罕见的个例,因为一例突发的安全事故,就忽视了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盲目地缩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这当然是因噎废食,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也会有不良影响。但组织学生参与体育锻炼,也一定要注意规范和安全,注重科学合理、循序渐进、周全保护和应急处理。
以上述事件为例,进行剧烈运动之前一般要进行适当的热身运动,避免运动损伤,这是普通人都知道的常识,专业的体育老师不应该不知道、不执行。而学生倒地之后,就算在场的老师急救经验不足,校医不应该缺岗不在场,因为处置突发的急救事件,是校医的重要职责之一,如果事发之时却无人在岗,学生的安全如何保障?
目前,学校和家长双方已经选择通过司法程序定责,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平合理的结果。教育主管部门也要及时介入,妥善处理,督促学校补齐漏洞,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对于所有学校而言,这既是一个很深刻的教训,也是不容忽视的警示:加强学校急救教育刻不容缓。《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做到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就必须有足够的救护师资培训,要有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该考急救证就应该组织去考,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该配置就应该普遍配置,多一些急救保障,就多一分生的希望。
[责任编辑:沫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