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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PE对赌案落槌: 法判决“与股东对赌有效”

2013-01-13 01:17  川北在线综合

1月初, 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海富投资与被投资公司甘肃世恒之间的对赌无效,但与迪亚公司(全称“香港迪亚有限公司”)之间的对赌有效。

  2013年初,PE业的第一件大事,当属首例“对赌”案落下帷幕。

  2012年5月,本报曾率先报道,PE机构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富投资”)与被投公司甘肃世恒(全名“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甘肃世恒大股东迪亚公司为五年前投资合约中的对赌条款,将官司打到了 法院。虽然一审、二审的判决不同,对各方的利益处置天差地别,但精神却是一致的:海富投资和甘肃世恒之间的对赌条款被判无效。

  这篇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PE界深度关注,不少律师纷纷发文厘清此案背后的法律关系。

  1月初, 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海富投资与被投资公司甘肃世恒之间的对赌无效,但与迪亚公司(全称“香港迪亚有限公司”)之间的对赌有效。

  被券商“忽悠”投资

  2007年底,有色金属行业正是大热门行业,虽然它即将迎来2008年的全行业拐点。

  海富投资成立不久,董事长为张亦斌,同时也是新海宜(002089.SZ)董事长。海富投资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皆为5000万元,张亦斌出资500万元兼任法定代表人。其他16位股东多为苏州当地两个商业协会的成员。

  张亦斌回忆,当时是他的一个朋友向他推荐了甘肃世恒。“当时券商给甘肃世恒做过改制了,说这家公司不错,要在10天之内给出答复。”

  张亦斌相信了朋友,没怎么做尽调,甚至没见过甘肃世恒总经理陆波,就力排众议投资了甘肃世恒。

  当时,海富投资以现金2000万元人民币对甘肃世恒进行增资,占甘肃世恒总注册资本的3.85%。海富投资在履行出资义务时,陆波 于2007年12月31日之前将四川省峨边县五渡牛岗铅锌矿过户至甘肃世恒名下。

  同时,合约里约定了对赌和回购条款。

  2008年,有色金属全行业哀鸿遍野,甘肃世恒的利润跌到2.68万元。

  张亦斌开始试图跟甘肃世恒和陆波协商如何解决。结果,陆波避不见面。张亦斌也试图找过推荐这个项目的朋友,这个朋友也不管了。这时张亦斌有点后悔:不该轻信朋友不做尽调,海富投资总共5000万,不该投资2000万这么大金额的项目。

  官司一波三折

  2009年12月,在多次约见陆波未果后,海富投资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陆波、甘肃世恒、迪亚公司赔偿1998.2万元——这一金额是按照当时合约里公式计算的,即按照补偿条款,甘肃世恒应该赔给海富投资的金额。

  一审法院认为,此案争议焦点在于:前述补偿条款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陆波、甘肃世恒、迪亚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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