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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四举措狠抓年终财政工作

2013-12-11 18:4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是坚持年初收入目标不动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财税收入的要求,严格依法征收,坚决规范征管秩序,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目标不松、干劲不减,努力完成年初收入任务。贯彻落实“三主动”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及政策分析,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机遇,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二是全力以赴做优支出结构。按照“保基本、保民生、促发展”要求,继续优化财政支出保障序列,优先保障各项必保支出、重点支出需要,对其余支出根据轻重缓急程度适当压缩或调整计划在今后逐步安排。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和行政成本支出,将更多财力投向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清理各项进度较慢的项目,切实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按预算执行。

  三是大力扶持重点产业发展。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在资金投向上,除建设项目外,突出扶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补助、信用担保等方式,加快扶持发展一批创新型和高新技术型企业,逐步改变“一酒独大”局面,实现产业协调同步发展,有效培育后续财源。

  四是积极主动谋划明年工作。在明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上,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相适应原则,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按略高于GDP进行安排。支出预算按财力增长同步安排。在财政重点工作上,做好“固基础、重民生、突重点、扶产业”,为“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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