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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严把“四关”提升城建资金使用效益

2013-12-19 2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是严把预算关。从项目确定和报批入手,年初与主管局共同形成当年城建资金支出预算,年底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严格按照预算下达支出,对于没有预算的支出项目,坚决不予安排。

  二是严把投资控制关。在项目预算、招投标环节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单位把项目预算报评审中心评审,以评审中心确定的评审金额为 限进行招投标,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

  三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加强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拨付资金。对于重大工程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全过程跟踪审计,形成中介机构和工程管理双重制约的有效机制。

  四是严把结算关。工程完工后,由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项目)决算审查,对不按规定支出的项目,坚决予以剔除。根据决算报告批复财务决算,对不按时报送决算批复的单位发放整改通知,督促单位及时完成项目财务决算。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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