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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预约离婚”需完善婚姻辅导服务

2012-07-31 11:51  广元晚报

    居高不下的离婚率,让一些城市开始探索设立预约时间。7月中旬,浙江省慈溪市一对刚结婚两年的“80后”夫妻气冲冲地跑进该市的民政局要求离婚,却被告知离婚需要等待一个星期。

    据民政部门的数据,2010年中国离婚对数为196万对,2011年则上升为221万对。离婚有着社会的环境因素,更离不开夫妻之间的个体因素,对一些“冲动型”的离婚人群实行“预约离婚”十分必要。从浙江慈溪的经验来看,“预约离婚”制度实行以来,前来登记离婚的人数下降近四成,效果明显。但如何让“预约离婚”制度全面推广,更好地为婚姻高危人群服务,需要作出更多的努力。
    目前,这一制度处于个别地方试点阶段,全面推广还欠火候,国家职能部门对一做法进行必要的指导,积极收集各方建议,将有着重要意义。
另外,“预约离婚”不是单一的登记手续,也不是简单的时间上的缓冲。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可以考虑建立婚姻心理咨询室,对前来预约离婚的夫妻进行必要的交流和心理咨询,还可以配备一些辅导资料的赠送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讲解。
    韩国从2008年起在全国54个协议离婚管辖法院中实施《离婚熟虑制》,夫妻在提交离婚协议书之前,必须要经过“熟虑期间”,否则不可协议离婚。有子女的夫妻离婚,熟虑时间为3个月,无子女则为1个月。所以,在“预约离婚”的时间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目的是尽量减少“冲动型”离婚的现象。
“预约离婚”的探索值得肯定,但若是做好婚姻辅导服务,或许效果会更好。
    据《华商晨报》 邓闽军/文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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