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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医院创收的绩效考核不要也罢

2012-08-01 08:39  四川在线

  近日来,有市民投诉称,南京市社区医院实施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后,为增加卫生系统收入,下关区卫生局给下属的社区医院下达数百万不等的医疗收入指标,此举加重医院负担,可能会致过度检查的出现,增加病人看病成本。对此,区卫生局解释称,此举是为了防止绩效工资改革后滋生“懒汉”,同时收入指标仅占总体考核的1%,且与医护人员个人收入无关。(7月21日《现代快报》)
  卫生局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医疗服务单位与人民群众之间,毫无疑问应该站在人民群众这一边,服务人民群众,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比如,监管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从业行为,督促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不断降低患者的看病成本,严格禁止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搞创收,导致过度医疗是现象发生,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就卫生事业所进行的任何一项改革,都要以是否有利病患为归依。比如对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目的应该是促进医疗服务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提高医疗和服务水平,降低患者的看病负担。比如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杜绝以药养医是一个好办法。但具体落实情况如何,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管,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其他手段搞创收。起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推动医院搞创收,这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些应该坚守的行政伦理底线,不得有违。
  所以,南京市下关区卫生局给下属的社区医院下达数百万不等的医疗收入指标,已经明显上错了船,与被监管对象坐在了同一条船,走向了患者的对立面,违背了行政伦理,是一种可怕的冒险行为,应该叫停。事实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解释是为了防止绩效工资改革后滋生“懒汉”,简直是自打耳光。如果绩效工资改革会滋生“懒汉”,那么这种改革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改革没有完善,却回过头来“走钢丝”,给社区医院下达收入指标,欲意为何?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解释“收入指标仅占总体考核的1%”,意思是比例小影响不大。如果此举对医院和医生影响不大,又何必多此一举、给人以口矢呢?至于说“与医护人员个人收入无关”,可是医务人员为何担心绩效工资被扣呢?绩效工资不是收入吗?简直就是自欺欺人。毋庸置疑,当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医院下达收入指标之后,为保证完成任务,医院必然会想尽一切办法完成任务,保证绩效考核如意过关,拿到满意的绩效工资。这将意味着什么?绩效考核成了过度医疗的借口。如果是这样,这样的绩效考核不要也罢。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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