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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那250万元应"吐"出来

2012-08-05 22:03  四川在线

  7月30日, 导演张艺谋接受媒体专访,正面回应了他身陷铁道部宣传片《中国铁路》舆论漩涡的一些内幕情况,坦承在这部1850万元的“天价宣传片”中,他通过“新时刻”公司拿到250万元,另有“新时刻”公司分两次代缴的税金47.3万元和70.5万元,表示自己愿配合调查,同时要反思。尽管许多网民对他的态度不满意,但我从电视中看到“老谋子”的态度还是诚恳的,因为他并没有躲躲闪闪或强词夺理。

  关于铁道部的“天价宣传片”事件,当初国家审计署对此事一披露,便即舆论大哗,地球人都知道这中间有“大猫腻”,铁道部的“蛙虫”太黑了。为此,东方网的“东方评论”于2012年7月2日发表了我撰写的《该细查一下铁道部的“天价宣传片”》一文,敦促有关方面彻查此腐败典型案例。果然,经铁道部 “细查”,便发现了其中的重重黑幕,据说“花”1850万元“拍”的《中国铁路》,实际用在张艺谋身上仅为367.8万元,其他的1482.2万元,相当的一部分都被“黑”掉了;与此同时,一手策划并主持“拍摄”事宜的铁道部文联副秘书长陈谊菡和她的丈夫、原铁道部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双双落马被查。

  铁道部“夫妻挡”贪官如此明目张胆窃取国家资财,自然引发公愤,相信他们的腐败罪行查实后将获严惩。而深陷此“宣传片丑闻”的张艺谋,在强劲的网络舆论面前也十分被动和尴尬,网民指着“老谋子”鼻子要他退钱。当然,也有人指出张艺谋拿报酬有合同为凭,铁道部腐败与他无关,他可以不退出那笔250万元的“报酬”。张艺谋自己虽说要“反思”,愿配合调查,但至今并没有主动表示要退钱的愿望。这样,张艺谋便只能较为被动地成为舆论的话柄。

  “老谋子”拿的这250万元该不该吐出来?我的看法是,不仅从洁身自好的道义角度上该退还这笔钱,而且即使从法理的角度,这笔钱也该吐出来,原因有三:首先,从铁道部宣传片的投资项目看,这1850万元的“投资款”就有问题,它的项目费用预算不是评估计划出来的,而是腐败分子陈谊菡等人预设的“贪腐计划”总数字,中间当然也考虑到了“实际花费”,即为了把大笔国有资金弄到手,拉张艺谋这面旗帜打掩护,除划出367.8万元花在张艺谋身上外,其余1482.2万元,他们便私下瓜分了。据传,光是回扣额就可能达700万元,这几乎是张艺谋“税前报酬”的近1倍。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笔1850万元的宣传片“拍摄费”,整个就是一笔贪腐的脏款;张艺谋拿的其中250万元,名为“报酬”,实际是陈谊菡等人洗钱的“花费”,是为他们把黑钱漂白而打掩护的,所以,这250万元也不是一笔干净钱(尽管整个“洗白”事件与张艺谋无关)。

  其次,铁道部虽然“委托”北京“新时刻”公司搞宣传片,但这么大一个项目,没有市场评估,没有招投标,属暗箱操作,其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拍片,而是为了借项目、合同窃取国有资产,所以这个项目当然是非法的,是腐败手段。且铁道部既是慕张艺谋之名,就该与张艺谋直接签聘用或委托拍片的合同,但现在却是铁道部与“新时刻”签项目合同,因此我们可以说,铁道部未经评估、招标就与“新时刻”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委托协议,也应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是可以判定无效的,这1850万元应全额收回,张艺谋当然就不宜再捏着那250万元不肯松手。

  第三个理由,是张艺谋挂名的这部宣传片,质量较差,业内人士认为最多值个50多万元,而且近日还曝出该片“抄袭”了铁道部另一部片子《和谐铁路》,两者有许多雷同之处(据8月2日《新闻晚报》A2叠11版);张艺谋自己也认为花了天价的《中国铁路》拍得不好,更匪夷所思的是,在该片公开播放前,张艺谋并未审看过,这说明在整个该片出笼过程中,张艺谋付出的劳动是校少的,片子不代表他的水平,这样,他搂进的这250万元“天价报酬”也就劳无所值,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吐出来呢?

  就合同法规角度而言,张艺谋与“新时刻”公司所签的劳务合同应是有效的,所以,张艺谋在退出所拿的属于1850万元整体腐败款中的250万元以后,他可以凭合同、协议要求“新时刻”公司履约付给他应得的报酬。

  在“天价宣传片”腐败案中,张艺谋无意间钻进了铁道部腐败分子预设的一个局中,他“伤”得不轻,对此我表示同情。为了早日摆脱尴尬境遇,保护自己的名声,他应赶快把这250万元吐出来,以割断与那1850万元“脏钱”的联系,以便在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中获得主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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