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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监督员"如此监督实在有害

2012-10-18 07:40  四川在线

  据《潇湘晨报》报道,湖南邵阳全市目前约有千名“市容监督员”代替城管“执法”,不穿制服当街对车辆罚款。而据邵阳市有关方面介绍,罚款中的80%返还给“监督员”。

  谁也不能否定,聘请“市容监督员”,与城市管理者一道进行监督管理,以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城市秩序的目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只要按照正确的方式做下去,不仅城市环境能够得到较大的改善,而且可以以这样的方式,激发居民自觉保持城市环境整洁、维护城市良好秩序的内在动力。然而,这样一件好事,如今却变成一种比不监督更加糟糕的事。

  想一想,上千名的“市容监督员”,穿流于城市的大街小巷,特别是各个重要路段、交通要道、主要经营场所的门口,手举罚款单,对着违章停放车辆和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者,动作麻利而漂亮地撕下一张张罚款单,该是一道怎样的风景?而这道风景,又向过往的行人和车辆传递着怎样的信号?

  “市容监督员”的行为,其实比随意停放车辆、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行为更加恶劣。前者是违规,后者则是违法。用“违法”之举治“违规”之错,岂不可笑。更加可笑的是,违章停车理应由交警来处理、交警来治理,在邵阳市,却成了城管部门甚至“市容监督员”的“职能”。

  必须正视的一种现象是,目前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常常会出现“以错纠错”、“以劣治劣”的问题,城市管理如此,其他方面也是如此。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正面的作用与效果难以实现,反而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和问题。如暴力拆迁、以罚代法等。

  我不能说地方政府已经养成了“以错纠错”、“以劣治劣”的习惯,但是,如果不加以改进,谁也无法保证,它会变成一种习惯,一种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威信的习惯。要知道,在媒体高度发达、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的今天,来自政府层面的错误行为、不良行为、恶劣行为,往往是极容易传播并发酵的,政府应当对此有所领悟。切不可在问题出来以后,再去救火。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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