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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问题反思:建立对日黑名单刻不容缓

2012-10-27 23:17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日本政府实施所谓钓鱼岛“国有化”,严重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国军队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中国政府和军队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我们正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力。(9月11日国防部网)
  对于中国抗议,日本表示不接受,将如期实施“购岛”后工作。(9月11日环球网)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神圣领土,钓鱼岛争端,中国一再克制,日本一再挑衅,日本的丑剧继续不断加码上演,很明显,日本“购岛”,绝非是一小部分日本人的行为,而是很大一部分日本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一寸领土是多余的。我们必须抛弃过去一切不合时宜的幻想,针锋相对实施反制措施,才能化被动为主动,才能维护国家利益,才能破解当前的钓鱼岛困局。出台钓鱼岛领海基线是反制措施,还不够,我们必须建立完整有力的反制系统和措施,这当中,建立对日黑名单刻不容缓。
  第一步:建立人员黑名单。
  一切否认日本侵华罪行历史,侵犯中国钓鱼岛主权,以及其他严重挑衅中华民族的人物,都可以列为不受中国欢迎的黑名单。
  黑名单有两类:第一,日本人及其他外国人。比如否认军国主义罪行,经常冒犯中国的石原慎太郎,参拜靖国神社的小泉纯一郎等人。第二,卖国贼及害国贼。比如公开宣称“钓鱼岛是日本的”的李登辉之流;宣扬“保钓人士登岛不是爱国是害国”的汉奸人物。
  第二步:建立经济黑名单。
  凡是明里暗里支持日本闹剧上演,支持日本抹杀侵华历史,支持日本挑衅中国主权,支持日本挑衅中华民族的企业或行业,列入不受中国欢迎的黑名单行列。
  第三步:修法严惩挑衅中国者。
  凡是否认日本侵华历史,否认军国主义罪行,经常冒犯中华民族尊严者,予以法律严惩,实施无限期追诉原则。其一,修改刑法,单列一章,列入刑法惩罚对象。其二,由全国人大出台单行法,列为罪犯予以严惩。其三,修改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相应法律,对支持日本右翼势力言行的人物和幕后企业予以各类制裁,让其得不到任何好处,迫使其依中国法律办事,三思而行。
  第四步:实施严厉的刑事、经济、民事、行政等制裁。
  列入黑名单的人,如果是在中国境内的中国人,可以判令其入狱,依法剥夺或降低其相应的提职、晋升、升学、就业等待遇。如果是日本等外国人,不允许随意踏足中国领土,一旦踏上,以法律严惩不贷。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行业,不允许与中国随便做生意,相关行业不得参与投资,实施最严格的税收等经济监控。一切跳梁小丑背后都有经济做后盾,必须釜底抽薪,严惩这些为虎作伥者。绝对不能允许这些企业或行业一边挣着中国的钱,一边又拿这些钱来侵犯中国主权和侮辱中国人民!
  邀请石原慎太郎出席2008年北京奥运会,这是中国人民的耻辱。李登辉都梦想到北大演讲,以后对于这样拿纳税钱讨好犯我民族者必须严惩不贷。来的未必都是客,我们欢迎一切对中国友好的人士来做客或者投资,但是绝对不欢迎一切麻烦制造者。
  以法律制裁黑名单上的人和企业及行业,就是要告诉世人:我们绝对不容许他们用从中国挣得的资金来羞辱中国!精确打击麻烦制造者,精确打击为麻烦制造者提供金钱的企业或行业,这个釜底抽薪的手段不亚于直接的军事打击,就是要向世界宣告: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他的有猎枪!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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