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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若素:公安局长酒驾“落马”,这个可以有!

2012-11-26 10:09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武生酒后驾驶警车,被该省作风大整顿督查小组查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安仁县委对段武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免除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并调离公安系统的决定。(11月23日 新浪新闻)
  醉驾入刑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因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大幅度减少,让酒驾这一长期以来盛行不断的恶劣风气得到了有效抑制。然而在“罪”与“罚”的代价面前,官员在酒驾榜单上的遥遥领先却开始引发舆论四起,酒后“吐狂言”、“耍威风”的戏码时常上演,更让老百姓失望和愤怒。
  前不久,温州市刚出台了《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分办法》,明确了最高可“双规”的重惩,受到了网友拥护和肯定。然而,不少评论文章仍对这次“亮剑”持怀疑态度,呼吁百姓不必过度解读。笔者看来,治理酒驾在现阶段是喜忧参半,“疗效”确实有待考验,然而这公安局长的“落马”,恰逢其时地释放了党员干部酒驾一律“开刀”的信号,确实振奋人心,也激起了舆论的火花,围绕“给力、这个可以有”的话题源源不断。
  公安局长的惨痛教训,想必也是给很多怀着侥幸心理的“漏网之鱼”上了生动的一课,更会刺痛那些胆大包天的“官爷”们,“中枪”不是空谈,在治理酒驾的路上,政府的“板子”打的越来越重。在笔者看来,这也是给许多地方树立了“斗硬”的榜样,“雷声大雨点小”整风是徒劳,唯有付诸实际,才能唱响“绝不姑息”的旋律,成为老百姓欢迎的官场“好声音”。
当然,对公安局长“亮剑”处罚是个好的开始,但我们更期待政府治理的步伐能迈地更大些,不仅是树立党政队伍形象所必须,更是彰显以人为本所必然。最后,笔者更好心提醒那些贪恋一杯酒的干部们,引以为戒,好自为之。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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