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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敏:网络反腐法制化迫在眉睫

2012-12-16 10:49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近一个月,包括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副部级)在内,已有9名厅级以上官员被调查。目前已停职或免职, 5年来的39个网络反腐典型案例,从2008年的2例至今年的19例。在引起社会上人们强硬关注的同时,互联网上正掀起一股无可估计的反腐热浪,倒逼着反腐制度的创新。
  这些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
  而我国的反腐目前来看,国相关部门直接查出问题的还不是很多。反到是网民举报,借助网络力量形成舆论压力,司法跟进调查、挖出贪官,这一新型反腐模式似乎一夜之间成为中国反腐生力军,腐败官员闻之色变。
  网络反腐的成绩喜人,但决不是解决问题的终极之道。其面临着法治化、制度化的诸多困境。第一是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程序来保障民众通过网络反映的腐败线索尽快被调查,很多都是因为事件被大量在网络上转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导致相关部门在舆论压力不得不去查。第二是无法避免由网络反腐带来的网络暴力现象。”不管当事人本身有无过错,自己及的家人也被网友们人肉,其家庭信息,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更有甚者,出现监督对象被人身攻击等非理性的行为,从而导致监督行为扩大化。第三是网民提供的信息不全是真实客观的,由于网络具有自由、隐蔽等特点,个别人可能会进行不实举报,利用网络提供虚假信息,诋毁他人,打击竞争对手,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诽谤等。由此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给我们相关部门增加了不必要的执法成本。
  因些,首先我们要实现网络反腐的法治化、制度化。把虚拟的网络反腐与现实的反腐工作机制进行对接,相关部门在收到此类信息时就应主动介入调查,而不是在舆论的压力之下再去被动执法。其次,调查过程应该及时向发帖者或是社会公众及时反馈,使社会上及时了解事件进展情况,防止一些案件到最后不了了之。最后,为举报者提供的保护措施也要有法律规定,防止一些举报者受到报复,为支情者解除后顾之忧。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立法进行制度化规范。
  在国外,网民发帖揭露腐败的现象很少见,因为制度化的渠道已经能够很好满足公众实现监督权,而我国网络反腐的兴盛很大程度上是体制内监督渠道不完善的表现。加强基础制度的途径有,推进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之间的相互制约与协调,推行纪检监察机构的垂直化管理改革,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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