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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中一剑:“以百姓之心为心”,是党员干部的一种境界

2013-11-02 00:08  川北在线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实现群众利益。换位思考,才能对群众冷暖设身处地;将心比心,才能对百姓悲喜感同身受。“要‘以百姓之心为心’,不搞自拉自唱、自我欣赏,始终以民心所向定标,不断进行校正。”习近平等中央政治局常委的重要论述,强调了“群众”这个根本,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走向深入指明了方向。(11月1日《人民日报》)

    “以百姓之心为心”,语出《老子》四十九章,“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意谓执政者不能有自己的私心、欲望,而应以老百姓的心愿、希望作为自己的意志。“以百姓之心为心”,体现的是以人为本,与之相对的则是“以己之心为心”,二者出发点不同,其结果大相径庭。

    “以百姓之心为心,”在今天,它体现了共产党人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当官从政者的做人之道,治党之本,兴国之基,执政之首。有位哲人说过,“民心是一种最简单而又是最真挚的财富”。对执政的共产党人而言,“以百姓之心为心”,体现着共产党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同时,又是制定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依据,和检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是否正确的“试金石”。总之,这是我们党取得一切胜利之本、之策、之源。

    以百姓之心为心,当用平常心态对待自己,与民交心。党员干部和群众,本为一体,为官更是民一员,每个领导干部终究有退出官员行列的一天。“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要正确对待自己,求使自己保持一颗平常心,常思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常敲慎独之钟,守住自己的精神家园。“知人者智”,与民交心,要善于了解“百姓之心”。弄清楚百姓的真实想法,才能更好的去满足百姓需求,才能有针对性地为民服务。

    “以百姓之心为心”对于党员干部修德是非常重要的。 “以百姓之心为心”意味着没有私心欲望,不为个人打算,体现了道性中的“无欲”; “以百姓之心为心”意味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这体现了道性中的“慈善”; “以百姓之心为心” 意味着不固着于固定的想法,人民的想法变了,也要顺应这种变化,灵活机动地满足人民的愿望,这体现了道性中的“无为”;“以百姓之心为心”意味着对百姓的想法,要包容、接受而不是拒绝、抵触,体现了道性中的“守柔”、“不争”和“处下”。可见,一句“以百姓之心为心”蕴含了自然道性的方方面面。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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