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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翔 :践行群众路线 还需苦练“内功”

2014-02-17 22:14  泸州市古蔺县黄荆乡人民政府
    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第一次提出了“群众路线”这个概念。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如今,第一批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收官,第二批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即将开始。在笔者眼中,要践行群众路线,各级干部还是需要苦练“内功”,而“内功”的深厚关键在干部的“德”。

    张瑞敏曾说“想干与不想干”是有没有责任感问题,是“德”的问题;“会干与不会干”是“才”的问题,但是不会干是被动的,是按照别人的要求去干;“能干与不能干”是创新的问题,即能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目标。 

    群众工作,想干与不想干,是有没有责任心的问题,更是“德”的问题。

    只有愿意干的人,才会全身心地去投入,才能发挥艰苦朴素的精神,才能全力以赴敢于牺牲的做。

    作为人民公仆,正确的态度,就是干好事,想干事,能干事,办成事,办实事的前提。只有拥有好的做事态度才能不怕吃苦,不怕抱怨,不为失败找借口,踏踏实实地去做。“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作为人民的公仆,基本的职业道德就要求我们要肯干事,要会干事。面对困难,办不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办。想干事就要求每名干部不仅要有干事的愿望,还得有干事的能力。一切勇行动来说话,用实干来证明,才能把工作落到实处。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荀子曾经在《劝学》中如此写道。生活是这样,工作亦然。没有一点一滴的累积,也便成就不了大事。不把工作做到位,有丝毫的马虎,这些马虎不断积累起来便会让人工作懈怠,影响自己的能力与发展。笔者认为,践行群众路线必须要有深厚的“内功”,以德博民意才能真正的做到为民服务。(作者 郭之乡)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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