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颂寒:遵守一些社会准则 是对生命最大的敬意
青岛铁路公安处珠玑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民警介绍,列车共中止运行24分钟,于7时4分重新启动。(2015/6/8 新华网)
一名老人翻过护栏进铁路线,被紧急制动的火车给撞伤,造成了左腿骨折、右胳膊骨折。而不幸中的万幸可以算得上是,没有搭进这条生命。
屡屡见到为了方便,而翻越铁路线路而受伤的新闻。当记者问起,为何不选择安全的方式走过去的时候,往往都是一句绕路太远,况且大家都这么走,也没有看到危险。其实,这是一起典型的“中国式过马路”。因为别人这么做没事,所以我也可以这么做。
当看到别人也这么走的时候,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阻止别人这种极度冒险的行为,而是盘算自己也可以这么走,这种“中国式”心理体现的淋漓尽致。别人可以的,那么我也可以做,就算这种行为已经明显的违背了一些社会准则。
严禁穿越随意铁路线路,以防人身安全或则造成行车事故,这是任一个小孩都能明白的道理,为何一些大人却不能够明白吗?难道多走几步路,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多负点责任不好么?虽然,这次老人能够有幸从死神手上捡回了自己的生命。但是,又有多少次这样的幸运呢?遵守社会一些基本准则,其实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最基本的敬意。
而这些违背的社会准则的行为,究竟会得到什么惩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6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些违背他人和自身安全的不良行为,一般受到的处罚也仅仅只是口头警告,就算严重一点也仅仅只是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违法成本,显然很难扼杀“中国式过铁路”的行为。毕竟,区区一句口头警告或不到两百元的惩罚,任谁都是能够接受的。
因此,要杜绝类似的现象再度出现, 不能只是多建立围栏,或者只在围栏周围贴上提醒标示。更应该加强监督管理,和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提高不文明行为的违法成本。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方式,有些国家对于随意进入铁路线路,甚至逼停火车的行为处罚不仅仅是重度经济惩罚,甚至会被要求坐牢。这样的惩罚力度,才能真正让某些想任性的人能够起到警示力度。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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