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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干部调薪 让“小村官”也有“大待遇”

2015-06-28 22:36  川北在线原创 禁止转载
    为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我省近日下发通知,对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最低补助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大幅增加,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报酬标准较2012年平均增长41.3%。新标准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6月26日 四川日报)
 
  四川省最近下发通知,将对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最低补助标准进行调整。这对广大辛苦在基层的村官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期待已久的利好消息。
 
  村官虽小,作用却大。在日常工作中,村干部虽不是公务员,但身兼数职,工作繁重,承担了很多党和政府的工作任务,如计划生育、政策宣传、补贴兑现、纠纷调解等,是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是村镇经济发展的引路人,村干部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党的惠民政策能否有效落实,新农村建设能否有序开展。
 
  “端的是泥饭碗,干的是硬任务”, 工资待遇与工作任务存在严重失衡,是长期处于农村工作第一线的村社区干部的真实写照。其实,基层干部,既是在为百姓“打工”,也是“打工”的百姓,他们一样有照顾家庭、子女教育等要求。长期以来,他们无法面对任务重、工作难、报酬低的现实,“生活待遇没盼头,工作待遇没奔头”,干部心难稳的现象较为突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川省此次出台的《通知》,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有利于吸引一批有文化的、有一定致富能力的年青人主动的参与到村干部的选举中,为村干部队伍注入了活力。同时对加强基层村(社区)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推动农村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次调整,根据四川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财政状况等差异因素,按照平原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丘陵地区、山地地区,对在任村党支部书记、在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在任组干部中分别给予规定了不同的补助标准。同时,在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区专职干部每人每月分别为2400元、2200元、2000元。这个待遇相比之前,已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使得村干部的劳酬更加相符,值得点赞!
 
  我们很欣慰地看到了四川在完善村干部报酬保障机制上所作出的努力,希望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也将得到一一解决。同时,涨薪虽好,自然也要能对得起工资才行。广大村干部们也应该更加奋发向上、卯足劲头,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获得群众的更多理解与支持!(易水寒)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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