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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男童被父亲朋友打死令人担忧

2015-07-30 10:33  川北在线
  今年7月份,简直是一个令人不堪回首的黑色月份。大河报7月27日报道,备受各界关注、失踪了17天的新乡县小冀镇郝村5岁男童王明涵,已确定遇害,凶手竟然是与王家做了一二十年邻居的52岁妇女李某。而今,大连6岁男童被父亲的朋友打死。连续发生残害儿童案件,令国人震惊和愤怒。
 
  据新京报7月29日报道,据大连市公安局官微消息,旅顺口公安分局27日接到报警称有一男童被打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查,男童父亲的朋友曲某(女)承认殴打男童,目前已被刑拘。
 
  没想到残害两名儿童的犯罪嫌疑人是两名女性。一位是当奶奶的辈份,一位是当母亲的辈份。对于两名犯罪嫌疑人残忍的手段,让公众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事实不得不让我们相信这一切。从犯罪心理学来看,当奶奶的是因为嫉妒邻居家的孙子比自家的孙子健康聪明。于是,强烈的嫉妒心使她走向了犯罪深渊。而且,年仅5岁的王明涵小朋友在丢失当天就被害身亡。然而,大连的6岁男童被其父亲的朋友活活打死。犯罪嫌疑人还假惺惺到医院进行了抢救。这说明,曲某在实施犯罪之后产生了极度恐惧心理。但是,李某在实施犯罪之后却镇定自若,旁若无事。两个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巨大心理反差反映了她们不同寻常的仇恨心理。而且,她们的犯罪行为没有能够引起我们怀疑的地方。
 
  因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很难引起人们的防范心理准备。然而,对于这样的犯罪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否则,我们的社会永无安宁之日;否则,我们就会有更多的人生活在恐惧与焦虑当中。
 
  然而,执法部门在案件调查审讯过程中,必须耐心细致地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特征和过程搞清楚,以便让公众从中得到依法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有益帮助,特别是对于10岁以下儿童的保护迫在眉间,绝不能掉以轻心。
 
  《墨子·尚同中》里有曰:“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大意是,凡是行仁政的人,一定要一心谋求兴办对天下有利的,革除对天下有害的,用这个原则去要求天下,对人有利的事就做,对人不利的事就制止。对于残害少年儿童的犯罪不仅要依法严惩,而且要通过政法部门的工作总结为公民和社会提供防范措施,而且政法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大普及法律教育的工作力度,。要通过普法教育,使人人懂法和守法,而且,要使每个公民敬畏自己依法保护少年儿童的社会责任与义务,进一步提高预防犯罪的自觉行动和防范水平。要通过普法教育,使每个公民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进而有效遏制犯罪,使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切实得到依法保护。
 
  只有强化依法保护力度,才能为少年儿童提供依法保驾护航的生命安全措施;只有树立全民防范意识,才能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创造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才能使孩子们活泼可爱的生命得到茁壮成长。文: 郭喜林
[责任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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