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喜林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凡人小事却关乎着社会和谐与稳定,而且,这是与每一个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事情.然而,成都市有一位大爷,却毫不顾忌社会公德与良知,竟然多次在马路上与来往的机动车辆故意碰瓷.幸亏在多次碰瓷中机动车车速不是太快,如果车速太快就会要了他的性命.不知到了那一步,他该怎么办?然而,眼下最要紧的是,面对这位“不怕死”的大爷,成都市公安部门该怎么办?总不能让他继续在车辆飞奔的马路上碰瓷吧?即便是老人家要钱不要命,我们也不能眼睁睁让他继续任性下去,成都市公安部门应当依法阻止他的碰瓷行动.
据四川在线8月15日转载四川电视台新闻报道,近日,网曝一视频实拍碰瓷男倒车旁抽搐,医生赶到后说:都救了你好多回.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是一位大爷,不断的碰瓷,前来救护的医生都说,你别装了,我都救了你好多回了!
原来,这位勇敢的碰瓷大爷已经不是第一次碰瓷了,而且是个碰瓷高手,每次碰瓷之后他都会装神弄鬼浑身抽搐,让别人受到不同寻常的惊吓与惶恐不安,而他却躺在地上若无其事地继续装着很痛苦的样子.
然而,老爷子装得再像,也经不起医院120救护车医务工作者的检验.是不是真的受了伤,光看其表情是不行的,那样的话,我们大家都会上当受骗.所以,当120急救人员一次又一次揭穿老大爷的“庐山”真面目之后,他却不知羞耻,依然在继续碰瓷讹人.面对这样的道德败坏行为,无论是被碰瓷者,还是社会大众,都希望公安部门依法主持公平正义,决不能让财迷心窍和要钱不要命的人阴谋得逞,必须依法严惩这位大爷倚老卖老的欺诈行为.应该说,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这位大爷的故意碰瓷行为属于诈骗犯罪行为.
针对碰瓷者的违法行为,成都市交警大队应当将案件移交给成都市公安刑警大队依法立案进行责任追究,决不能就事论事按一般的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处置.该依法严惩的刑事犯罪,决不能用交通违章掩盖其刑事犯罪事实.因此,笔者相信,只要公安部门依法履行责任与义务,这位老爷子也就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到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上故意碰瓷了.
《墨子·尚同中》里有曰:“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大意是,凡是行仁政的人,一定要一心谋求兴办对天下有利的,革除对天下有害的,用这个原则去要求天下,对人有利的事就做,对人不利的事就制止.如果我们的公安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这位大爷就会继续任性下去.关键在于我们的公安部门能不能依法履行责任追究义务,并不是碰瓷大爷要钱不要命就可以任性讹人.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