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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需本科以上学历,“有教无类”去哪儿了?

2017-03-06 23:27  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家长需本科以上学历,“有教无类”去哪儿了?
 
  今日,有广州老友的朋友圈里面,晒出了一张图片,里面是广州某私立学校的一个电子屏,上边显示,“本校只招收父母是本科以上学历之家长”。虽然电子屏上的信息似乎有语病,但正好带出了大家的疑问,究竟这间学校,是招学生,还是招家长呢?如果是正常招生,为什么要将家长学历列为招生条件呢?为了求证这件事的真假,老友记今日去到事发的这间私立学校,但发现个电子屏今日就没有开。不过有一位家长就讲:自己的小孩在这读书,昨天的确见过那条信息。(3月5日《广州日报》)
 
  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而且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教育圣贤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提出“有教无类”,即“不管什么人都可以受到教育,不因为贫富、贵贱、智愚、善恶等原因把一些人排除在交易对象之外”。然而上述新闻中的某所学校却公然违背孔夫子的“古训”,甚至与《义务教育法》的初衷背道而驰,扬言“本校只招收父母是本科以上学历之家长”,如此一来何以“有教无类”?
 
  虽然该校属于私立学校,标新立异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笔者看来,无论是私立学校还是公立学校,只要是把中国的适龄学生作为招生对象,那么就应该遵循《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法》还明确规定了,举办学校是社会公益性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上述新闻中的涉事学校列出如此让人费解的“招生条件”难免让人质疑其可能是个“噱头”,因为有家长反映该校收费并不便宜。让人疑惑的是,学校招生要同家长学历挂钩,莫非家长没文化,他的子女都注定要继续没文化?
 
  古语有云,人原本是“有类”的,比如有的智,有的愚;有的孝顺,有的不肖。但通过教育,却可以消除这些差别,因此教育还需“有教无类”。(刘正猛)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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