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河南省大部分学校已经复学,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问题备受关注。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针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发布提示,提醒学校要牢记食堂禁用食品食材,时刻关注学校周边饮食卫生安全(人民网2020年6月21日)。
众所周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抗击新冠肺炎病毒疫情仍在继续。尤其是在北京新发生了疫情反弹现象,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发布“禁用清单”,是十分必要的。学校复学,就意味着学生在就餐等方面存在着难以预料的食品安全隐患。只有依法加强预防工作,才能让学校食堂居安思危,提高食品安全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责任,才能依法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学校食堂的重点是原材料的采购和品种的选择,以及加工过程中的关键操作方法与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除此之外,还需要把食堂的卫生消毒工作作为重点。而且,包括每个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资质,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贯彻落实,绝不允许有任何侥幸心理;而且,每所学校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禁用清单”,并把“禁用清单”中的每一项要求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强化法治责任意识。只有把每一个关键细节工作认真做好,才能让广大师生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吃得舒心。
尤其是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学校主要领导和后勤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绝不允许一包了之。作为学校校长,必须依法承担广大师生就餐的食品安全第一主体责任人的责任,并积极主动接受各级地方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监督。对于学校校长和食堂负责人工作中的失职和渎职行为,各级纪检监察委和政法机关必须依法依规予以严惩,绝不姑息迁就。没有健康资质的人员,绝不允许从事食堂的工作,食堂上岗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广大师生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尤其是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必须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而且,应当实施事先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只有这样,才能让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学校校长对食品安全不敢掉以轻心,才能切实履职尽责,才能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万无一失。
除了各级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学校食堂的依法监管之外,各级地方卫健委更应该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并监督学校对食堂、教室、操场、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依法履行疫情的消毒和各种病菌的消杀责任。而且,环境卫生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的防控质量,每所学校的校长必须珍惜和敬畏每一位师生的生命安全,并加大党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使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学校食堂“禁用清单”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只有多管齐下,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才能转化为每一所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学校校长的实际行动,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而且,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学校食堂发布的“禁用清单”值得在全国各地推广实施。(郭喜林)
[责任编辑:毛青青]